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 青年金才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04-26 17:45: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上海金才工程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工委〔2016〕15号)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我市范围内有关金融机构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一般应当是在沪金融要素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在沪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在沪企业。

鼓励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以及推进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方面取得良好业绩的优秀金融人才申报。

申报人近两年内应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因业务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刑事处罚记录。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上海海外金才。凡符合在海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后承诺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回国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其中,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海外工作期间,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全职担任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全球视野、富于战略思维、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海外工作期间,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全职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勇于金融创新,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金融机构申报国家及上海“千人计划”的人选,将从往年入选的海外金才及当年海外金才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二)上海领军金才。凡符合思想道德素质过硬、业绩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领先、业内广泛认可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全职在上海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报。其中,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富于战略思维,对本单位、本部门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决策水平高,组织、推动能力强。坚持审慎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和创新能力,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广泛认可。金融机构申报上海领军人才的人选,将从往年入选的领军金才及当年领军金才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三)上海青年金才。凡符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全职在上海工作,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其中,经营管理类人才的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表现出较强的领导潜质,有一定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成效良好。专业技术类人才的申报条件是: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得到同行专家较一致认可。金融机构申报上海青年拔尖人才的人选,将从往年入选的青年金才及当年青年金才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三、申报选拔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

1单位推荐。各金融机构应择优推荐作风正、操守好、业绩良、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金融人才。

2专家推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人选、上海海外金才及上海领军人才、上海领军金才等。被推荐人必须有2位以上的专家推荐。

3社会团体推荐。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社会团体可根据实际推荐人选。推荐专家和推荐团体必须对被推荐人的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团队建设等有充分了解,撰写推荐意见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4个人自荐。个人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自荐者本人要对自荐、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选拔审定。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征求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意见后,将通过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拟入选名单进行信用核查,有关人选存在列入《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失信情况的,将取消入选资格。核查通过后,将对拟入选名单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批准确定。确定2019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开发计划入选名单。对入选人选颁发证书、开展相应服务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工作2019430日正式启动,66日截止。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首先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www.sh-italent.cn),进入“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并点击“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进行申报,或登录上海金融人才网(www.shfhr.com),点击“2019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单位注册和录入申报信息、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信息并申报、市金融工作党委审核申报人信息的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年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其中,专家推荐或社会团体推荐的人选,还需在“附件材料”中上传专家推荐信或社会团体推荐信。

(二)纸质材料报送。完成网上材料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人选的申报书,并于2019610日前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报书1份邮寄至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黄浦区金陵西路2813楼)。收件人:胡海滢,联系电话:23117020。

海外金才申报联系人:胡蕴飞  23116362

领军金才申报联系人:傅斌梁  23116309

青年金才申报联系人:徐毓露  23116396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