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 青年金才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05-17 17:26: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金才工程”实施意见,将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我市范围内金融机构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一般应当是在沪金融要素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在沪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以及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在沪企业。中央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可推荐申报上海海外金才、上海青年金才(管理类)。

鼓励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和“一带一路”,特别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新起点上迈向更高发展水平,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科技中心、国际保险中心、全球人民币资产定价和结算中心、金融风险管理与压力测试中心等方面取得良好业绩的优秀金融人才申报。

申报人近2年内应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因业务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刑事处罚记录。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一)上海海外金才

凡符合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引进后承诺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海外工作期间,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全职担任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全球视野、富于战略思维、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海外工作期间,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全职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勇于金融创新,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二)上海领军金才

凡符合思想道德素质过硬、业绩贡献突出、技术水平领先、业内广泛认可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全职在上海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报。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富于战略思维,对本单位、本部门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决策水平高,组织、推动能力强。坚持审慎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和创新能力,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广泛认可。

申报上海领军人才的人选,将从往年入选的领军金才及在当年领军金才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三)上海青年金才

凡符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全职在上海工作,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基本条件的金融人才,可以申报。尤其鼓励30岁左右、有发展潜力的金融人才申报,比例应不低于40%。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的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表现出较强的领导潜质,有一定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成效良好。专业技术类人才的申报条件是: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得到同行专家较一致认可。

申报上海青年拔尖人才、上海青年管理英才的人选,将从往年入选的青年金才及在当年青年金才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

三、申报选拔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

1.单位推荐。各金融机构应择优推荐作风正、操守好、业绩良、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金融人才。个人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自荐者本人要对自荐、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专家推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央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上海海外金才及上海领军人才、上海领军金才等。被推荐人必须有2位以上的专家推荐。

3.社会团体推荐。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社会团体可根据实际推荐人选。

推荐专家和推荐团体必须对被推荐人的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团队建设等有充分了解,撰写推荐意见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选拔审定

资格审查后,通过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聘请专家先后进行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在金融集聚区、部分金融类社会团体等试点推荐优秀金融人才直通现场答辩评审工作机制。拟入选名单将征求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意见、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信用核查。无异议的还将在人选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批准确定

确定2021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开发计划入选名单。对入选人选颁发证书,开展课题资助、宣传开发、培养培训等服务工作,推动评选成果更好转化为工作效能。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工作2021年5月17日正式启动,6月18日截止。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首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http://www.sh-italent.cn),点击右下方“2021年‘三类金才’申报入口”进行申报,或登录上海金融人才网(www.shfhr.com),点击“2021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单位注册和录入申报信息、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信息并申报、市金融工作党委审核申报人信息的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往年已注册过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其中,专家推荐或社会团体推荐的人选,还需在“附件材料”中上传专家推荐信或社会团体推荐信。

(二)纸质材料报送

完成网上材料申报后,请保存并打印申报人选的申报书,并于2021年6月23日前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报书1份邮寄至: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13楼)。收件人:胡海滢,联系电话:23117020。

申报联系人:

朱东栋,联系电话:23117040、13701600550

刘  熠,联系电话:23116396、13564092717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